广西日报讯(记者 罗 琦 通讯员 宋潇潇)目前,我区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过半,许多学生都陆续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而这一纸通知书,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来说,却成了“甜蜜的负担”——伴随通知书而来的还有高昂的学杂费。
近年来,我区不断推出教育惠民政策,初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全程覆盖、无缝对接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失学。
那么,针对这类新生的资助有哪些?即将入学的新生怎样用好资助政策……日前,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厅资助办主任农汉康。
入学前有路费和生活费:最高可领千元
每年新生入学时,总有一些贫困学生为路费犯难。为此,我区专门针对此类大学生发放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补助。今年,自治区已下达两个补助项目:一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506万元;二是自治区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惠及3万多名贫困大学新生。同时,各地也将筹措资金用于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农汉康介绍,其资助对象是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并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在高中期间,学生先申请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获得录取的学生在填写相关表格后,由学校报同级资助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资助款将拨付到学生所就读的高中,由学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