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期打工 怎样维护权益?
2014-08-05 17:30:59
来源:广西热线
编辑:魅力广西
浏览次数: 次
现在正值暑假,不少大学生或准大学生都会利用假期打工,一方面提升自己的社会经验,一方面也想赚点零花钱。就在前天我们接到了两位大学生的电话,说
现在正值暑假,不少大学生或准大学生都会利用假期打工,一方面提升自己的社会经验,一方面也想赚点零花钱。就在前天我们接到了两位大学生的电话,说他们在暑假期间打工受骗了。
这两名学生分别来自西北大学和广西大学,因为暑期想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能力,便选择了外国游客较多的桂林来做暑期工,经熟人介绍,两人到一家酒吧当服务员。
在校大学生:“我一放假我就来了,来了之后,老板娘见了我们就说,你们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只给你1500一个月只包吃,我们商量了一下就觉得主要目的不在钱而在于学习,就学习各种,为人处事,锻炼口语,然后我们也答应了。”
原本想着有1500元也不错,反正是为了学习,谁知道后来事情又出现了变化。
在校大学生:“开始约定的是每天八个小时,结果我们工作了都不止八个小时,至少是九个小时,然后开始说好是有工资,老板最后也说200块钱一个人,然后到最后变成了不给工资,我们就觉得有点委屈。”
原本约定好的1500元一个月包吃却变成了没有工资,两位大学生觉得不能接受,心里也很委屈。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两位大学生打工的酒吧,酒吧的负责人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斯意酒吧某负责人:“她在微信上讲,因为那时候我们把她一个人调走,然后她们就想不做了,因为她们觉得另一个地方工作累,这边地方没什么事情做,比较轻松,而且她们两个人想呆在一起,然后她就提出,最后她们俩协商提出,有一个人辞职,然后我们就觉得在整个桂林不可能说哪个地方可以工作十来天或怎么样就提出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我们给她们的回复是你们没有工资的。”
在与两位大学生再三交流后,酒吧方面说出于仁义,发给每个人600元钱,但按照正规员工的待遇要求,在酒吧调酒的材料钱、饭钱和回家的路费要从里面扣除。两位大学生无法接受,所以双方依然僵持不下。
斯意酒吧某负责人:“我们肯定是希望主动协商解决这个事情,然后我们出的标准,她们觉得嫌少了,不能同意所以我们僵持不下。”
酒吧的这位负责人还说,他们跟两位学生没有签劳动合同,并没有证据说在这个酒吧打过工。
斯意酒吧某负责人:“你没证据讲说你在这里工作过,因为我们没跟你签合同,我们这里也没有摄像头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有证据可以提供,可以提供的就是一个老外说,你们是在这里工作过。”
那的确像这位负责人所说的,没有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了吗?记者来到了君健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相关信息。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进宝:“从目前现有的法律来看,对在校学生打工的相关的规定不多,只是泛泛的有些个别的省份比如北京、浙江等少数的地方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但是呢,并不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大学生在暑假期间业余时间从事一些勤工俭学的工作,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能这样理解,他还是会受到一个民法的,大法的保护,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里面,也说到了雇员和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程律师表示,在校学生勤工俭学还是受到一些相关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大学生在打工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程进宝律师:“尽量到相对规范的企业进行打工,因为这是一个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那么你的风险应当越小应当越好,而不要第一步出去就到一个很不正规的企业打工,它的风险相对来说较大,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呢,虽说根据现有的法律来看,法律规定是说,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它用的是可以,但是呢不是禁止,那我不签订劳动合同,那我可以签订一个劳务合同,主要来约定工作的起止时间,工作的报酬标准,工作的具体岗位,以及在工作中的风险,劳动风险,比如说生病谁负担,受伤谁负担等等。” (于凯 实习 秦宁辉 胡珊珊 黄杰 邓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