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魅力广西
  • 1
  • 2

私售野生动物违法 食用也有风险

2016-06-28 18:07:25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编辑:魅力广西 浏览次数: 次
私售野生动物违法,食用也有风险,但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仍屡禁不绝。
    “来点滋补身体吧,饲养、野生的都有……”不管白天黑夜,柳州前进市场各野味档口的店主都在卖力吆喝生意。

    据森林公安部门介绍,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前进市场也屡次上过查处“黑名单”。那么,各野味档口缘何还敢明目张胆干着违法的勾当?

    “有需求就有市场。”相关部门提醒,私售野生动物违法,食用也有风险,部分尚对野味垂涎欲滴的群体,千万别吃野味惹来“一身骚”。

    利益驱使:

    合法“外衣”下干违法勾当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饲养经营野生动物必须经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柳州餐饮业界,前进市场素有“野味、土货市场”的美誉。记者连日暗访获悉,该市场9栋的多个野味档口,不分昼夜在推销铁笼里的眼镜蛇、果子狸、豹猫等野生动物。甚至诸如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商家也可随时配货。

    这些动物到底是饲养的还是野生的?“肯定是野生的,不然这么小条的眼镜蛇谁舍得出栏贩卖?”据多家店主介绍,这些动物分饲养、野生两种,但野生的价格贵出一大截。至于穿山甲等名贵种类,购买则需要“私下联系”。

    据一知情人士介绍,受近年打击影响,该市场非法售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店家摆在门面的种类都是“小巫”,诸如穿山甲等“大巫”基本都从外地贩运过来,再由不法商贩根据所需送货上门,基本只做“熟客生意”。

    “森林公安也曾查处该市场,每次都查获一批野生动物。”据柳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该市场几个野味档口虽办有相关证件,但依然普遍存在私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但在具体执法中,由于不法商贩在现场不存货,玩“地下交易”,导致带来“执法难”,查处商家利用合法“外衣”干违法勾当,需要多部门、多举措联合执法。

    市场需求:

    “物以稀为贵”致野味走俏

    记者走访获悉,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背后,凸显的不仅是利益的驱使,还有庞大的市场的需求。不科学的营养观、消费观客观促推柳州野味市场走俏。

    “用野味招待朋友,肯定是一种贵宾级待遇。”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柳州很多市民有类似观念。因此,前进市场的野味根本不愁卖,不仅普通家庭有需求,更多的则被当成滋补品流向高档会所和农家乐。“物以稀为贵”,穿山甲等保护动物更需提前预定或只做“熟客生意”。

    “有市场才有需求。”该知情人士说,由于野生动物价格昂贵,且目前国家对“需求方”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才是引发非法盗猎、经营野生动物的一大诱因。

    野味真有那么高的营养价值?据相关营养专家介绍,目前并没有科学数据证明野生动物比普通动物营养价值高,所谓野生动物有营养,只不过是人们不科学的营养观、消费观在作祟。更何况,如果野生动物的宰杀没有相关的检验检疫,还容易暗藏传染病毒,存在很大的健康风险,“建议不要轻易吃野味。”
    源头打击:

    加大违法成本堵住“祸根”

    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是法律严令禁止的,现实中,违法行为缘何屡禁不止?

    “只有加大违法成本,才能堵住‘祸根’。”据柳州森林公安部门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分有林业行政案件、刑事责任两种性质。而只有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或触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普通案件只能进行林业行政处理,“违法成本低也带来违法行为的屡禁不止。”

    一方面,由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高利润,导致非法捕猎甚至沦为部分专业人士的“职业”;而吃野味的旺盛市场需求,以及缺少法律约束,不仅“纵容”违法行为愈演愈烈,甚至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

    “要全面制止违法行为,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政府的监管,更需要每个人都养成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森林公安部门表示,在目前部门全面监管有待加强的当下,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检举取证,“只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才能让违法行为无形可遁,共同保护和谐的生态家园不受破坏。”

    ◎记者手记

    没有“贪婪”就没有“伤害”

    野生动物本是人类的和谐“邻居”。然而,多年来,因为人类的不文明、杀戮,人类的生态家园也惨遭破坏,人类因为自己的“贪婪”,最终带来了“双重伤害”。

    野味在餐桌上走俏,系部分人的“口腹之欲”在贪婪。因为“口腹之欲”,不仅“花高价吃了普通营养肉”,甚至还暗藏健康危险,这种不科学的营养观、消费观,以及“花钱受罪”的傻事,该消停了。

    为了一点利润,不惜铤而走险,拿法律当儿戏,这是部分不法商人“利欲熏心”在贪婪。所谓商有商道,守法为本,与其成天“偷偷摸摸”经营,不如选择做个合法商人。免得因为“贪婪”最后落个牢狱之灾,岂不悔之晚矣。

    要打击“贪婪”带给野生动物、社会的“伤害”,亟待相关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处罚的力度,不断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长效管理的机制,从源头刹住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歪风”。

    文明社会、健康生活。何必因为吃野味惹来“一身骚”!
    原标题: 私售野生动物违法,食用也有风险
分享到: